第(2/3)页 哪怕挑剔如席兰廷。 “我就说很好吃吧。”云乔笑道。 这一刻,她像是回到了她的学生时代。 在席兰廷离开后的岁月里,云乔努力支撑起他留下来的摊子,照顾他们的毛孩子,接管医院和其他生意。 她彻底变成了“家主”。 她总以为,自己老了。百年光阴没有消磨她的外貌,却风石了她的心。 然而和席兰廷在一起,她像是蜕了这层百年的壳,又变成了一个少年人。 吃到了很好的米线,云乔和席兰廷都开心。 回去时,她还顺手排队买了两支棉花糖。 “哥哥,给你一朵花。”她扬起脸笑。 席兰廷定定看着她。 路灯葳蕤光线中的她,面容姣好,眉目绝俗,胜过这世间最美的花。 她现在会用些奇怪的称呼叫他:老公、哥哥…… 然而每个,都能让他心头一酥。 云乔咬了一小口棉花糖,舔了舔唇:“好甜啊。” 席兰廷俯身,在她唇上吻了下,赞同:“的确很甜。” 和太太约会,吃什么都是八珍玉食。 云乔带席兰廷去逛夜市了。 是燕城大学旁边的夜市。 吃饭之前,他们俩还去大学里走了走。 燕城大学早已不是当年的样子了,搬迁了一次,重建了一次。除了“燕城大学”这四个字,其他都改了。 医学院也不是当年模样。 “以前总是叫姜燕瑾替我洗碗,他时常敷衍我。”云乔说。 席兰廷:“该打。” “但他离世的时候,跟我道歉了,说应该更努力孝顺姑姑。”云乔说,“他一直没有结婚,他妹妹出国、静心结婚后,他活得很孤单。” 又说,“他毕业后就去做生意了。做生意倒是赚了点钱,但从来没落在自己口袋里过。我见过那么多人,独独姜燕瑾,一腔赤诚为了家国。” 其他人,多多少少有点私心——要照顾自己的父母、朋友、爱人和孩子,在报效家国的同时,也会顾好自己身边的人。 姜燕瑾却毫无杂念。 他妹妹和程回出国、母亲去世后,他彻底跟父亲和家族划清界限。 抗战时他亲叔叔做了汉奸,也是他亲手去暗杀的。 云乔时常想起他。 初遇他,觉得他怪怪的很不喜欢。他面白似玉,为人冷傲,像是个被权势与富贵宠坏了的娇儿。 而后了解,才真的佩服他。 她没有特别佩服谁,除了姜燕瑾。 人族的伟大,让云乔瞧见了真正的力量。这些力量,也是后来支撑云乔走下去的动力。 第(2/3)页